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哈士奇和博美恋爱,于是就有了这只狗,美翻了!
- 科普讲座:听肾科医生讲高尿酸和痛风那些事
- 林黛玉寄居贾府,为什么出手那么阔绰显得很有钱?
- 关羽守华容道是诸葛亮的一个大阴谋
- 全球智能音箱市场暴涨 中国市场增长最快——
- 中国军舰放缓下饺子 这个问题急待解决 不然将出现甜蜜的尴尬
- 25万苏军参加大片拍摄,踩着炸点进入片场:900吨炸药造百亿票房
- 日本一猫主子带大两只流浪猫后,三小只的爱情狗血剧爆红INS,网友:我要上车!
- 控制高血压,是说24小时都要正常么,活动时血压超标可以么
- 歌唱家苏小明被曝饭局上大爆粗口 网友:偷拍者小人
- 许志安出轨痛哭道歉:相爱30年,败给新鲜感
- 70年前北影厂成立,拍摄经典作品你看过几部丨日签
- 海军新任新闻发言人亮相
- 深圳一外企员工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
- 不会搭配的看过来!黑色T恤搭配深咖色休闲裤显高还很时尚,特美
- 怀孕8个月,离预产期越来越近,胎儿是什么样子的呢?
- 天天喊着要创新,这些餐饮老板告诉你,这样做才有效
- 深圳一外企员工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
- 百场“傲骨”成国安灵魂人物 施密特赞其为御林军心脏
- 650亿元!这项计划比“双一流”的投入多一倍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