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娱乐圈“微商大佬”,林志玲代言一年纳税21亿元,要上市了?
- 孩子出不出色,与母亲的性格息息相关,家长别不重视了!
- 丈夫忘买鸡腿被妻子拿刀捅死 亲友:他太宠老婆了
- Tod’s 集团董事长:战略变革开始收效,电商渠道以高两位数增长
- 美军专家:想要打败中国只有一个办法,但这条红线美几十年不敢碰
- 歌斐资产全委团队荣获两项大奖项
- 仔姜别只会当配菜,加它一起拌才绝配,比肉香,连吃5天也不腻
- 程序员如何赚外快?
- 盘点那些出现在电影中的吃鸡武器,你用过哪几个?
- 孩子出不出色,与母亲的性格息息相关,家长别不重视了!
- Tod’s 集团董事长:战略变革开始收效,电商渠道以高两位数增长
- 起底城市绿化中的奢靡之风:贫困县斥资200多万种银杏
- 雷军坐朋友车发现小惊喜:小米9自动进入无线充电模式
- 走进洛杉矶县植物园
- 商户现身控诉奔驰女车主欠款不还,律师称公司担责而非个人
- 初二女生20天内遭到生父多次性侵 生母竟帮忙捂嘴
- 优信:我被美奇金撞了一下腰
- 中国成功发射北斗三号系统首颗倾斜地球同步轨道卫星
- 丈夫忘买鸡腿被妻子拿刀捅死 亲友:他太宠老婆了
- 一线教师:学校都成“高考工厂”,教育算是遭灾了?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