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农村濒临灭绝的“老东西”,不见得多值钱,但农民看到就回忆满满
- 程序员如何赚外快?
- 奔驰维权女车主回应债务纠纷:漏洞百出 实在太无聊
- 鸡蛋和豆腐最聪明的吃法,简单好吃,一学就会!
- 掉发少了,皮肤滑了,竟然是因为浴室里这个细节!
- 在农村,不少农民有出息后都和父老乡亲断了关系,不再来往,为啥
- 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 四川广元跆拳道老师抱摔学生 校方:老师已停职绝不姑息
- 控制高血压,是说24小时都要正常么,活动时血压超标可以么
- 鸡蛋和豆腐最聪明的吃法,简单好吃,一学就会!
- 西安财经大学正式揭牌 校领导:将迎来全新的历史阶段
- 来看看几部经典动漫最初被删除的剧情,可能有点意想不到
- 卖狗粮又不赚钱了?这家公司2018年净利润跌回了三年前
-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退税怎么做账?老会计举例分享!
- 多喝牛奶爱长个?真正能让孩子长高的方法,只有这3个!
- 西安奔驰女车主质疑的金融服务费是什么?业内详解
- 许志安出轨痛哭道歉:相爱30年,败给新鲜感
- 刘强东性侵案起诉书中文版全文曝光 其被控6项罪名
- 起底城市绿化中的奢靡之风:贫困县斥资200多万种银杏
- 维权奔驰女车主涉高额诈骗?警方这么说…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