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酸奶还可以这样吃,我这也是在挪威食堂学来的,快试试吧,更香更醇
- 专家谈鹤岗房子白菜价:不是个例,收缩型城市要学会做收缩规划
- 高考报考:这些大学都是985、211,而且录取分数低,简直就是捡漏的好选择
- 刘强东性侵案起诉书中文版全文曝光 其被控6项罪名
- 北宋王朝最大的功臣,若没有这个人,北宋可能会早一百年成为南宋
- 美航借道南航入华 航空联盟格局生变
- 4.21日运
- 连续四艘航母驶进印度洋,巴铁不再是主要目标,俄称背后有大阴谋
- 连续四艘航母驶进印度洋,巴铁不再是主要目标,俄称背后有大阴谋
- 歌斐资产全委团队荣获两项大奖项
- 海底捞外卖去年营收超3亿!火锅外卖真的这么好赚?
- 涨姿势了!这些超级大片竟然脱胎自漫威和DC的漫画?
- 窦靖童电影首秀斩获“天坛奖”最佳女配角奖
- 郭台铭陈赫疑似曝光iPhone11真机!网友吐槽:真的很丑!
- 国产大型客机C919通过首飞技术评审
- 二次元为何又遭家长们抵制?跟动漫无关它才是问题的关键
- 喜茶就与杜蕾斯官微互动致歉:已删微博 并无恶意
- 怀孕8个月,离预产期越来越近,胎儿是什么样子的呢?
-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基础 · 组织
- 搜索
-
- 友情链接
-